前一篇:次韵吴传正枯木歌 后一篇:送范中济经略侍郎分韵赋诗以元戎十乘以先启
送黄师是赴两浙宪
世久无此士,我晚得王孙。
宁非叔度家,岂出次公门。
白首沉下吏,绿衣有公言。
哀哉吴越人,久为江湖吞。
官自倒帑廪,饱不及黎元。
近闻海上港,渐出水底村。
愿君五袴手,招此半菽魂。
一见刺史天,稍忘狱吏尊,会稽入吾手,镜湖小于盆。
比我东来时,无复疮痍存。
【作者小传】:苏轼(1037—1101)字子瞻,号东坡居士,眉州眉山(今四川眉山)人。父苏洵,弟苏辙都是著名的散文家。他是宋仁宗嘉佑二年(1057年)的进士,官至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礼部尚书。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刺新法下御史狱,遭贬。卒后追谥文忠。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,文学巨匠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其文纵横恣肆,其诗题材广阔,清新豪健,善用夸张、比喻,独具风格。词开豪放一派,与辛弃疾并称“苏辛”,有《东坡全集》、《东坡乐府》。
字典查询:
古诗词选读:
更多内容请查看【亿辞网】。关于送黄师是赴两浙宪的诗意,如有疑问,请与我们联系。谢谢!
|